三柏硕(0013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规定
三柏硕三柏硕(SZ:001300)2025-08-20 11:48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3] - 权益分派致持股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3]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4]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4] - 涉及违法犯罪未满足期限不得转让股份[14] 股份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5]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5] 信息披露要求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9]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一年后,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8] - 上市未满一年,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8] 增持计划规定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六个月[22] - 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4]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公司可追究责任并收回收益[2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