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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力锂能天力锂能(SZ:301152)2025-08-20 11:33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同时承担公司内部监督机 构的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 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以及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职权。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 时,公司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执行机构。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3 名或以上成 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至少占两名,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符合有关 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