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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丽洁(832802)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保丽洁保丽洁(BJ:832802)2025-08-20 11:0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特定情况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4] - 股东投票权总数为股份总数与拟选董事人数乘积[5] - 选票投票权总数≤合法拥有数目则有效,超量按不同情形处理[5]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半数[5] - 出现得票数相同等情况按不同情况处理[6] - 当选董事人数不足时符合得票数者自动当选,剩余候选人重选[6]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7] 信息披露与生效 - 公司应披露累积投票制度相关信息[7] - 实施细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