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丽洁(83280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保丽洁保丽洁(BJ:832802)2025-08-20 11:03

审计委员会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9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以上董事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独董任召集人[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6] 任期规定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董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主要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等[11] 工作流程 - 披露财报等经审计委员会过半同意提交董事会[11]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履职及监督报告[14] - 监督指导内审机构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5]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十日内反馈[19] - 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两月内召开会议[19] 股东诉讼 - 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诉讼[22] - 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2]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可提议临时会议[24]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24] - 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5] 成员管理 - 成员最多接受一名成员委托,独董委托其他独董[26]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可免其职务[26] 其他 - 非现场表决结果三日内通知委员[27]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自通过日施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