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威凌(87163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18日公司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3] 离职规定 - 任职不符资格1个月内离职[8] - 董事辞任报告送达生效,高管辞职董事会收到生效[8] - 董事辞任60日内补选[9] 离职交接 - 离职生效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移交文件[11] 义务期限 - 商业秘密保密任职结束后有效,其他义务至少2年[13][14] 股份转让 - 任职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追责复核 - 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6] - 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