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30020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高盟新材高盟新材(SZ:300200)2025-08-20 10:47

总经理工作细则审议 - 总经理工作细则经2025年8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 任职规定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总经理及经营班子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6] 履职与代职 - 总经理因故代职超三十个工作日,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10] 会议制度 -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办公会议制度,定期会议每月月初召开[15][16] - 总经理认为必要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意见未达成一致由总经理决定[21] - 会议决议权限内总经理签署生效,超出权限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7] 解聘与辞职 - 任期届满未续聘等情况董事会应解聘总经理[20] - 提前解聘总经理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总经理辞职应提前二个月递交报告[26] - 经营班子其他成员辞职需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22] 报告制度 - 总经理原则上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4] - 遇重大情形应及时临时报告[25] - 董事会要求临时报告应五日内报告[25]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29] - 细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