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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30020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高盟新材高盟新材(SZ:300200)2025-08-20 10:47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 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董事会的高效运作 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应确保董事会秘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应 当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1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行使相应的职权,履行相应的职责,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四条 本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