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300200)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高盟新材高盟新材(SZ:300200)2025-08-20 10:47

制度规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3] - 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4] - 关联交易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6] 责任机制 - 董事会为资金往来责任部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0] - 财务部门支付需审查决策程序并备案,经审核审批后办理[10] - 审计部门定期内审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并监督内控[13] 违规处理 - 对协助、纵容关联方侵占资产的董事、高管应给予处分,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18] - 存在过错的董事、高管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18]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违规造成不良影响,应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18] 资金催还 -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应催还、举报并索赔[17] 冻结机制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侵占资产时冻结控股股东股份[20] - 控股股东不能现金清偿,公司变现冻结股份偿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