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300200)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19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是对外报送信息工作监管人,证券部协助日常管理[3] -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等对信息真实性负责,董事会秘书对报送程序合规性负责[6] 报送规定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或年度报告披露时间[8] - 向政府部门等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将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8] - 对外报送重要信息前需填写审批表,经审批和批准[8][9] - 对外报送重要信息时需提供保密提示函,要求接收方签署保密承诺函[9] - 对外报送重要信息后,相关材料交由证券部存档并登记人员备查[9] 发言管理 - 公司新闻发言人由董事会秘书担任,特定内容发言前需审核[10] 违规处理 - 擅自报送未公开信息,公司将处罚责任人并要求赔偿损失[14] 保密要求 - 公司及相关人员遵守保密义务,不泄露、不利用未公开信息[26] - 信息泄露公司将通知并采取措施,赔偿经济损失[26] - 违法违规应承担法律责任[27] 签收规定 - 需签收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填写签署日期[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