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康技术(83087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相关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5] -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不得兼任[7]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 信息披露时间 - 季度报告在3、9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6]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16]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16] 细则相关 -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8月19日表决通过[3] - 细则8月20日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