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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江化工(02198) - 有关持续关连交易 — 与浩星节能订立能源管理协议的澄清及补充公告

业务合作 - 浩星节能为三江化工100万公吨第六期环氧乙烷/乙二醇生产设施改装设备[2][3][5] - 三江化工与浩星节能溢利分摊比率各为50%[6] - 能源管理协议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5][6] 成本数据 - 2025 - 2027年节能成本建议上限分别为1250万、2500万、2500万元人民币[7] - 年度上限参考预期节省成本厘定[7][8] 生产数据 - 2024年第六期环氧乙烷/乙二醇生产设施年产量为100万公吨[8] 协议相关 - 能源管理协议于2025年8月1日签订[2][5] - 三江化工按年度上限向浩星节能支付节能成本[2][6] - 节能成本按季度结算,15个历日前支付[6] 内部管理 - 公司实施内部监控措施确保符合协议定价及上限[9] - 公司实施适用于所有持续关连交易的全面内部监控程序[10] - 财务部将获取输入数据、编制季度估计等并处理违规情况[10] 关联交易 - 浩星节能由执行董事管先生拥有约55.5%权益,协议构成关连交易[13] - 协议年度上限适用百分比率合计少于5%,仅须遵守申报等规定[13] - 管女士和韩女士在协议中有权益,须就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14] 其他 - 公司主要从事环氧乙烷等生产供应及加工服务[12] - 订立协议可扩展与浩星节能业务关系,带来协同效应[12] - 公司通过招标选取具最高溢利分摊比率的节能方案[12] - 董事认为协议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12] - 截至公告日期,董事会有四名执行董事和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