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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美诊断(688468)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科美诊断科美诊断(SH:688468)2025-08-20 10: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1,000,000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1,108,000元,已发行股份401,108,000股[6][12] 股权结构 - 宁波保税区英维力持股108,000,008股,比例30.00%[12] - 宁波保税区科倍奥持股17,999,998股,比例5.00%[12] - 上海沛禧投资持股45,421,070股,比例12.62%[12] - 横琴君联致康持股41,617,066股,比例11.56%[12] - LOYAL CLASS LIMITED持股26,514,556股,比例7.37%[12] - 深圳市平安置业和中金康瑞壹期各持股22,710,535股,比例6.31%[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4][45][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85]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7][109]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1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116]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