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人[4]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17] - 向前款规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拟与关联人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1]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1]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时交易交股东会审议[2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决议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22]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审批[25]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政府定价等原则,可采用成本加成法等方法[26][27] 关联交易披露 - 关联交易以临时报告披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8][29]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审议披露,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31] - 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包括交易方等,重大关联交易披露资产价值等[32][33]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按总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总金额交股东会审议[3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总金额提交审议披露,无总金额交股东会审议披露[36]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某些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或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37][38][39][40] 其他说明 - 本规则“以上”含本数,“高于”“以下”不含本数[41] - 办法所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等[42] - 公司关联董事系指为交易对方等六种情形之一的董事[42][43] - 公司关联股东系指为交易对方等八种情形之一的股东[44] - 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等相关规定执行[44] - 办法如与今后颁布的相关规定相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董事会应制定修订方案并提请审议批准[44]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5]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6]
科美诊断(688468) -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