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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金科技(834021) - 公司章程
流金科技流金科技(BJ:834021)2025-08-20 09: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核准首次发行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08,999,983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08,999,983股,均为普通股[13] 股权相关 -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王俭认购940万股,持股比例44.76%[12] - 上海流联、御米投资各认购250万股,持股比例均为11.90%[12] - 熊玉国认购168万股,持股比例8%;孙潇认购152万股,持股比例7.24%[1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与董事权益及责任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特定情形除外)[20]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8]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或通讯通知全体董事[8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9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1]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1] 重大事项决策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公司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等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8]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