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信息披露内容 - 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1] - 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2] - 董事等有异议按规定处理[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3]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作专项说明[13] 违规处理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深交所按规则处理[14]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立即披露[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并披露[17]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立即披露[18] - 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9]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有重大影响时公开澄清[20] 信息披露管理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22] - 董事会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2] - 高级管理人员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情况[23]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制度拟定等工作[24] - 证券部负责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编制等事务[25] -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督促本部门执行信息披露制度[25] 相关人员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6] 特殊情况处理 - 紧急情况下重大事件口头通报后2日内书面送达证券部[31] - 控股子公司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报公司证券部[32] 资料提供 - 财务部每季度结束后提供财务报表及其说明[29] - 各职能部门每季度结束后提供本单位业务统计报表[29] - 审计部每半年度结束后提供半年度、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等资料[29] - 子公司每季度结束后提供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分析等资料[29] 报告拟定与预约 - 证券部会同财务部拟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并在深交所网站预约[29] 临时报告起草 - 证券部组织起草临时报告文稿报董事会秘书初审[32] 信息披露渠道 - 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为《证券时报》,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38]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报送深交所登记、河南证监局,并置备于证券部供公众查阅[38] 档案管理 - 证券部以各单位提供数据资料建立披露信息档案[38] - 对外信息公告实行电子及实物存档管理,证券部负责存档[38] - 证券部明确档案管理岗位及职责,确立董高人员履职记录和保管制度[38] 自查与奖惩 - 公司定期自查信息披露工作,建立奖惩机制[40] 责任追究 - 下属单位问题致信息披露失误,责任人受行政和经济处罚[40] - 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失,责任人受行政和经济处罚,违法追究法律责任[40] 制度实施 - 制度制定及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42]
新乡化纤(00094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