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医疗(01612)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审核委员会组成 - 审核委员会由董事会于2016年6月24日成立[1] - 成员不少于三名,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3] - 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具会计或相关专长[8] - 公司现任核数师行前任合伙人两年内不得担任成员[8] 成员变动与会议安排 - 成员人数低于下限,董事会三个月内委任新成员[8] - 每年定期会议不少于两次,与外聘核数师至少两次[9] - 常规会议通知提前七天,其他合理时间发送[12] - 议程及支持文件提前三天发送[12]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2] 委员会职责与权限 - 获董事会授权调查活动、索取资料、获取意见[14] - 成员与董事会、高管及外聘核数师联络[19] - 直接向董事会汇报结果、决定及建议[20] - 主席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准备回答提问[22] - 审阅员工关注安排,确保调查跟进[23] - 监察公司与外聘核数师关系[23] - 向董事会汇报职权内事宜[23] 报告与修订 - 工作总结在公司年度报告企业管治报告内[24] - 董事会与委员会意见不同应在报告解释[24] - 职权范围修订经董事会批准[25] - 职权范围发布至联交所及公司网站[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