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前20日、临时股东会召开前15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1]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董事会提出改变募股资金用途提案,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说明原因、新项目概况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公司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8] 股东会表决与决议 - 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19][20]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20]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情况、表决方式、提案结果等[21]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股东会决议实施与记录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3]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 争议处理与信息披露 - 董事会、股东等对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或裁定前执行股东会决议[24] - 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其他规定 - 每位股东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10分钟,不超2次[26] - 本规则是《公司章程》细化补充,不一致以《公司章程》为准[31]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星帅尔(00286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