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或传真通知[9]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10] - 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0] 审议事项范围 - 审议一年内出售、收购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且不超30%事项[6] - 审议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且不超30%的重大交易事项[6] - 审议与关联自然人30 - 300万元的关联交易[6] - 审议与关联法人单笔或累计标的300 - 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 5%的关联交易[6] 董事管理规则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1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4]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审计、提名与薪酬考核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8] 会议举行与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特定股票收购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19]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19] - 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按规则表决或提交股东会审议[20] 表决相关规则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22]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时,下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2]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十年,影响超十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27] 书面决议效力 - 所有董事分别签字同意的书面决议与合法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样有效,最后一名董事签署当日生效[21] 意见披露 - 董事会审议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时,应将意见与决议公告一并披露,意见分歧时分别披露[23] 权限与执行 - 董事会应严格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3] - 董事长和提案董事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23]
雅化集团(00249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