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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化集团(00249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雅化集团雅化集团(SZ:002497)2025-08-19 14:48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被 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 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除《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 定情形外,发生下列情形的,董事辞职报告自下任董事填补因此辞职产生的空缺 后方能生效,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