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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化集团(002497) -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雅化集团雅化集团(SZ:002497)2025-08-19 14: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 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组建战略发展工 作小组。战略发展工作小组成员由委员会召集人提名组成,应是具 有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履行职责的人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调研论证和评估并提出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