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影视(603103) -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7]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8]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0] - 减持特定股份集中竞价90日内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14] - 减持特定股份大宗交易90日内不超2%[14] - 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5%[14]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及配偶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8] - 董事和高管及配偶在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8] 减持计划要求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18] - 减持计划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9] - 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应披露进展[19]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完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9] 信息披露要求 - 股份被强制执行需2个交易日内披露[20] - 新任职等情况需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20] - 股份变动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披露[22] 其他规定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 因离婚分割股份后各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3] - 违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22] - 对股份转让设限需申请登记限售股[23] - 违反制度所得收益归公司,严重时追究责任[25]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改[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