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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天信息(000948)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南天信息南天信息(SZ:000948)2025-08-19 12:48

办法审议与生效 - 本办法于2025年8月1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废止[27]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五千万人民币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协议,签订后可使用募集资金[7]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1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一年,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12]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2]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超募资金等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专户管理 - 公司应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7]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于专户管理[7] 资金置换与使用规则 - 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原则上六个月内实施置换,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4] - 现金管理产品需为安全性高、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不可质押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1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到期前需归还[16][17]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达或超10%经股东会审议[17]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7] - 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到账超一年、不影响其他项目并履行程序[18] - 超募资金按补充项目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18] 投向变更与差异调整 -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需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议通过[2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并披露[24] 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3]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5] - 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要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25]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商业银行未履行三方协议等情况,应督促公司整改并向交易所报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