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泰格(301229) - 内审制度
审计委员会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7] - 职责包括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7] 内审部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10] - 每季度至少检查货币资金内控制度一次[12] - 业绩快报披露前需审计[13] - 审计工作涵盖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13] - 拟定下一年度审计计划提交审计委员会批准[18] - 审计结束后出具书面报告报送审计委员会[23][24]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4] - 审计资料以项目为单位归档,保管至少十年[29][30] - 可建议奖励遵守规章部门和个人[31] - 可建议处分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33][38] 董事会 - 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2] - 内审部应保持独立,不属财务部门[5] - 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5] - 可处分利用职权谋私等行为的内审人员[33][39] - 制度自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36][3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鉴证报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