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泰格(30122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且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内部审计报告提交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5] 审计检查安排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进行一次检查[10] 对会计师事务所评估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6]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口头通知[18][19] - 通知应含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23] - 二人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可委托表决[21] - 所作决议需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5] - 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28] 审计关注事项 - 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关注[17] - 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多次受罚或多项目被调查需关注[17]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变动大或选聘成交价低需关注[17] - 事务所未按要求轮换审计人员需关注[17] 会议记录与决议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32]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10年[33] 委员职责与责任 - 委员或指定人员会议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33]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25] - 决议违规致损失,参与委员负连带责任,异议记录者免责[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