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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蓝晓科技蓝晓科技(SZ:300487)2025-08-19 12:03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 营有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