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羽臣(00301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若羽臣若羽臣(SZ:003010)2025-08-19 12:03

募集资金存放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6] 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在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公司应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报深交所备案及公告[10] 支取与通知 - 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等[8]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8]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并披露[15][31] 项目重新论证 - 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对项目重新论证[15] 闲置资金管理 - 可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8]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董事会审议等并公告[18]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9]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借款,12个月内累计不超总额30%[22]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自筹资金可在6个月内进行[22]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10%按置换要求,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28] - 低于五百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28]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30]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30] - 保荐机构等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32] 鉴证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3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