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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羽臣(003010)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若羽臣若羽臣(SZ:003010)2025-08-19 12:03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作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 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若羽 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 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主任在审计委员会委员 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当审计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内 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1 第二章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