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羽臣(003010)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作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 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内 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非独立董事委员同样应具有财务、会计、审计或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