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有特定不良记录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连续任职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6]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7][12] - 最迟在股东会通知公告时报送相关声明等并公示3个交易日[17][18] 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5][16][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职责与职权 - 审慎履行参与决策、监督等职责[22] - 可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2][23]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5]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27] - 审计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7] 公司保障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和必要工作条件[31][34] - 重大事项审议前听取意见并反馈采纳情况[35]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5] - 2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35] 信息披露 - 需披露事项应公告意见,分歧时分别披露[42] - 履职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36]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37]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9]
中海达(30017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