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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达(30017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中海达中海达(SZ:300177)2025-08-19 12:03

财务资助定义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含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等,特定控股子公司除外[2] 资助审议规则 - 为持股不超50%控股子公司等提供资助需关注其他股东情况[4] - 不得为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资助,为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特定审议[4][5] - 除特定情形,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资助[5] - 提供资助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情形提交股东会[6] 资助相关限制 - 超募资金永久补流12个月内,不得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资助[6] - 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资助[7] 其他规定 - 资助期限届满继续资助视同新行为,需重新审批[7] - 已披露资助事项异常时公司应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0] - 违反制度造成损失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重的移交司法[1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9] - 文档发布于二〇二五年八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