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达(30017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
中海达中海达(SZ:300177)2025-08-19 12:01

公司治理 - 拟增加董事席位至八名,新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增加相关职权规定[1] 股份与股东 - 已发行股份数为74,416.906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担责[8] - 控股股东等应维护公司利益,董事会建“占用即冻结”机制[8]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9][10]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0]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1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17]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8] 董事会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2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26]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26]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9] -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三名,至少一名独立董事[30]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三名,独立董事过半数[30] 高级管理人员 - 设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和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31]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法违规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2] 利润分配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34]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34] - 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3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32] - 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并披露[36] - 拟修订11项管理制度,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