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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30093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通用电梯通用电梯(SZ:300931)2025-08-19 11:50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视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总经理可决定未达标准的关联交易[8] - 董事会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1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 5%(或1000万元,取高值)的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8] - 股东会可决定1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9] 关联交易审批流程 - 总经理办公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关联交易,总经理签署批准[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9] - 董事会会议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投票表决[11] 关联交易披露规则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1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23] - 公司为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担保规定执行,有关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23]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相关义务[21]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进行信息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2] 其他规定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对违背规定的关联交易决议或决定有权认定无效并撤销[15][16] - 总经理关联交易批准决定需在两日内报董事会事后审查并备案[16]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