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电梯(300931)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 - 适用范围含公司及下设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等相关人员[2] 信息管理 - 对外报送信息分级、分类管理,董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2] - 董事等在特定期间负有保密义务[3] 报送要求 - 拒绝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报送要求[3] - 向特定人提供年报信息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4] 特殊情况 - 特殊情况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对方签保密协议[4] 审核保管 - 对外报送信息经多层审核,相关人员负责[4] - 外部信息使用人材料证券部保管10年[5] 违规处理 - 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致公司损失,公司有权索赔[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亦同[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