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合诚(603909) - 建发合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4]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兼任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满足一定条件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交易成交金额满足条件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满足条件需相应审议[11][12]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同意可豁免[15] - 特定情况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5][16]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五日通知,全体董事同意可豁免[16]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定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董事回避时,相关会议及决议有特殊规定[25] - 董事会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6] - 部分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26]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现场记名投票或举手[31]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27]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和记录人签名[27]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十年[30]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0]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以上”含本数,“超过”“过”不含本数[32] - 本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32]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