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份总数为26,067.314万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通股[5] - 全体发起人认购股份总数合计7,500万股[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2025年8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9]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9] 会议与决议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应书面提出并阐明议题,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17] -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8] - 董事会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6]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至少两名是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1]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并担任召集人[23]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23] - 公司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23] -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4]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24]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相关报告[2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5]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27] - 公司自作出合并或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25][27] - 公司债权人接到合并或分立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5][27]
建发合诚(603909) - 建发合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