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赛激光(871263)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表决8同意0反对0弃权[2] 制度适用 - 适用于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特定内容[4] 披露规则 - 国家秘密信息应豁免披露,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6] 事务管理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办公室为日常部门,申请需审核审批[10] 材料保存 - 保存暂缓、豁免登记材料不少于十年,十日内报送证监局和北交所[10][11]
制度审议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表决8同意0反对0弃权[2] 制度适用 - 适用于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特定内容[4] 披露规则 - 国家秘密信息应豁免披露,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6] 事务管理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办公室为日常部门,申请需审核审批[10] 材料保存 - 保存暂缓、豁免登记材料不少于十年,十日内报送证监局和北交所[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