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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瑞股份(30158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中瑞股份中瑞股份(SZ:301587)2025-08-19 10:47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6]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6]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6]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等内容[6] - 半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等情况[8] 业绩预告与审计报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9]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需提交相关文件[9] 临时报告与重大事件披露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重大事件发生且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0]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时及时首次披露[11] - 重大事件筹划阶段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披露筹划情况和既有事实[12] - 公司首次披露重大事件后需持续披露进展[13]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 公司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影响因素并及时披露[14] 招股等文件编制 - 招股说明书等编制应符合规定,公开发行证券核准后需公告招股说明书[14]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是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18] 相关人员职责 - 董事知悉重大事件应书面报告董事会,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19] -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及进展,答复询问并提供资料[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办理信息公布等事宜[20] 股东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1] 关联人信息报送 - 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2] 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董事会秘书部署定期报告编制工作,相关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24]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25]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披露工作并上报深交所及指定媒体发布[25] 数据回复与差错处理 - 公司在定期报告公告前,有关人员咨询董事会秘书后再回复政府部门数据要求[29] - 公司因定期报告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或决定更正,应及时披露并按规定处理[30] 澄清公告 - 公共传媒消息影响股价,公司应提供证据并发布澄清公告[30] 制度制定与生效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