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瑞股份(30158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