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致酒行(300755)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华致酒行华致酒行(SZ:300755)2025-08-19 10:17

信息披露文件与渠道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8]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8] 信息披露时间与内容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应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21]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十项内容[25]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七项内容[25] - 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三项内容[25] 重大事件披露标准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3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事件[3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属重大事件[33] 交易披露与审议 - 公司发生交易(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时应及时披露[49] - 公司发生交易(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时,除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0] 业绩预告与修正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8] - 公司预计实际数据与业绩快报披露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65] - 公司预计实际数据与已披露盈利预测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65] 其他特殊事项披露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38] - 股票交易被认定为异常波动,公司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69] - 出现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投资者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传闻,公司应及时核实并披露说明或澄清公告[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