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应及时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董事会批准并披露[10]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担保相关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相关股东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11] 委托理财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2] 子公司关联交易 - 持有子公司50%以上股份等情况,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4] 决策与记录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1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数后,由非关联股东表决[20]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豁免与免予履行 - 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与关联人达成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但规定情形仍需履行[22] 日常关联交易 - 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7] 交易审议 - 审议交易应详细了解情况,根据定价依据确定价格,关注标的、对方及价格问题[15]
中南文化(00244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