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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文化(00244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中南文化中南文化(SZ:002445)2025-08-19 09:02

信息披露适用人员与主体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高管等人员和机构[7]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10] - 董事、高管、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11] 信息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两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5] - 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21]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8][19]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21] - 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3]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需经高级管理人员起草、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28][29] - 临时报告披露按不同主体事项有不同审批签发流程[29] - 向有关部门递交报告及宣传文稿需董事会秘书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发[30] 投资者关系管理与保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其他人员参加活动需备案[32] - 与投资者、媒体沟通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拒绝回答[33][35] - 董事、高管及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5]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导致违规将受处分[37][38] - 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处理,董事会应检查并处分责任人[38]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责任追究情况向监管报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