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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创光电(43019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
微创光电微创光电(BJ:430198)2025-08-18 14:0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7] - 薪酬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7]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9] 履职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委员,未达标前暂停职权[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薪酬审议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2] - 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2] 会议相关 - 会议应于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快捷通知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16][22] - 会议表决方式为书面、通讯表决[21]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5][26] 高管考评 - 对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考评并提建议[20] - 委员闭会期间可跟踪了解高管业绩,相关部门应配合提供资料[30]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相关资料,可向高管质询[30] 其他规定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8]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1]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公司章程为准[3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