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创光电(430198)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制度>》[2] 委员会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经董事长等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7]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8] 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11] 会议相关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特定情况可要求召开[16] - 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特定方式通知未异议视为收到[16][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表决规则 - 所作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4] - 表决方式为书面、通讯表决,关联委员回避[27] 其他规定 - 决议经签字生效,不得随意修改变更[30][31] - 决议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