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创光电(43019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微创光电微创光电(BJ:430198)2025-08-18 14:0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属内幕信息[9]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自记录日起至少保存10年[14] 报备要求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自查有时间要求[15] - 公司应在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自查有时间要求[15][18] - 公司证券发行等重大事项应按规定报备相关材料[19] 内容规范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应含基本信息及知悉内容[19]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含关键时点等内容[19] 人员要求 - 公司应督促相关人员在备忘录签名,相关主体配合制作[20]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变化需补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20] 信息管控 - 公司及知情人披露前控制范围,不得买卖股票[22][23] - 对外报送未公告数据分情况处理,材料需批准备案[25] - 控股股东讨论重大事项控制范围,异动告知董秘[26] - 定期报告公告前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报表数据[25] - 内幕信息披露前控股股东不得滥用权利索要信息[31] 责任追究 - 股东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33] - 知情人泄露信息或交易造成损失公司处罚赔偿[32] - 知情人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受处罚公司报送公告[29] 其他 - 制度与法规冲突以法规为准,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1] - 公司控制知情人范围,指定专人保管重大文件[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