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创光电(430198)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9票同意[2] 披露规则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滥用规则[5]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情形可暂缓或豁免[6][8] - 暂缓、豁免后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消除原因后说明情况[7][9] 登记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涉商业秘密登记其他事项[7][8]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北交所[8] 流程管理 - 业务部门或子公司事项需填审批表,董事长签字确认,材料保存超十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