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创光电(430198)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会议决议 - 2025年8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制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待股东会审议[2] 网络投票规则 - 股东会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做好准备[5]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7] - 多次有效投票视为出席,未有效投票视为弃权[9] - 累积投票制超票或超应选人数视为弃权[9] - 非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9] - 总议案投票视为对其他议案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10] - 网络和现场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1] - 需回避股东投票结果剔除[12] 中小股东权益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