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创光电(43019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微创光电微创光电(BJ:430198)2025-08-18 14:0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4]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12][30] - 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发出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提前5日发出[24]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25] 会议召集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七种情形下,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2] 会议举行条件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联关系时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12][31]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提案[23] - 各项议案送交董事会秘书,秘书汇集分类整理后交董事长审阅[19]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4] - 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15][16] 决议规则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且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32][39]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会议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5] 其他规定 - 公司可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但董事违法违规导致的责任除外[39]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43]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批准后施行和修改[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