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创光电(43019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4日公司审议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3] 持股变动规则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6]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时可一次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7] 信息披露要求 - 减持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结束后披露结果[7][8] - 收到强制执行通知2日内披露,变动2日内公告[9][11]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