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决策权限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五项标准之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董事会对重大交易审批权限涉及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多项指标[9][10] - 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比低于10%等六种情形由总经理决定[13] 关联交易审批 - 低于3000万元或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1] - 与关联自然人单项交易低于30万元、法人低于300万元且占比低于0.5%由总经理批准[11] - 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其他审批规定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须经2/3以上董事通过[10] - 运用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需经股东会批准[12] 投资流程 - 主业范围投资建议由多主体书面提出,经多流程决策[17] - 非主业投资建议由多主体书面提出,经总经理研究等流程[19][20] 项目实施与管理 - 总经理可在决策权限内直接批准并安排实施投资项目,超权限报董事会审议[21] - 需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投资项目,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22] - 投资项目经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负责实施[23] - 投资方案有重大问题时,总经理可在权限内决定修改、变更或终止,超权限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3] - 经股东会批准的投资项目,其方案修改、变更或终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23] - 投资项目完成后,总经理应组织验收评估并向董事会、股东会报告[23] 监督与责任 - 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情况,出现问题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23] - 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行为进行监督[24] - 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投资行为进行检查[25] - 违规或失当投资行为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未按程序审批造成损害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27]
盛弘股份(300693)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