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300693)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财务资助规定 - 不得为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资助,为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特定审议程序[4] - 为持股不超50%控股子公司等资助,董事应关注其他股东资助情况[6] - 对外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12个月[6] 审议与审批 - 董事会审议对外资助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7]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资助事项需经股东会[7] - 继续资助需重新履行报批程序[9] 信息披露 - 披露资助事项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11] - 应在董事会审核通过后二日内公告多项内容[11] - 出现未及时还款等情形需及时披露及措施[12] 部门职责 - 财务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风险调查[1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财务部门协助[18] - 财务部门办理资助手续、跟踪监督及补救[15][16]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合规监督[17] 违规处理 - 违规提供资助造成损失追究经济责任[19] -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21]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